7月17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其中规定超豪华小汽车征收范围调整为“每辆零售价格9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各种动力类型(含纯电动、燃料电池等动力类型)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对于超豪华小汽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也做同样的调整。这一调整自2025年7月20日起生效。
原有政策是2106年起执行的,仅对零售价130万元以上的超豪华小汽车征收消费税,零售环节税率是10%。新政策将征税门槛下调至90万元以上,原本只有购买劳斯莱斯、宾利等顶级品牌才会被征收的消费税,现在购买(丨),的部分车型也将被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