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一饭馆老板在短视频平台发菜品视频,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认为是“违法广告”罚款45万元,事件经媒体报道,近日引发关注。
饭馆负责人张女士表示,她在短视频平台发布的视频,只是拍了一些饭馆的菜品,没有挂链接,没有推广,没有扩大宣传,就是个人账号记录生活,被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违反广告法为由,处以45万元行政处罚罚款。
7月10日下午,临沂市兰山区市监局一工作人员回应大河报《看见》记者称,该事件并未进行实质处罚。“当时他们把宣传的菜品视频都删了,还写了一份陈述申辩书,我们单位开会集体决定,鉴于她及时改正且未造成社会危害,采纳了她的陈述申辩意见,最后没对她进行处罚。”
此案公益诉讼律师、北京市京哲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天增接受大河报《看见》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之前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如今虽然未处罚,但也不撤销,就像一把剑悬在头顶,于是当事人决定起诉兰山区市监局,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告知书》,目前法院已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