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4日,山东临沂一餐馆老板因在抖音发布“蛤蟆汤”菜品的图片,被兰山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发布法律禁止行为的广告,拟罚款45万。
该餐馆老板张女士不认可处罚决定,提交申辩和请求听证材料后,始终未获得明确答复。7月14日,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她送来了于5月12日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兰山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发布的广告视频内容违法,经综合考虑,当事人为初次违法,及时删除视频,社会危害后果轻微,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法律人士认为,张女士发布“蛤蟆汤”图片不属于商业推广行为,不构成广告。公益代理此案的律师表示,下一步将要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这一行政处罚案件。
一张蛤蟆汤照片引发的45万罚单
餐馆老板随手拍的一张“蛤蟆汤”图片,是争议的起源。
餐馆老板张女士在2月份发布的一条视频显示,多张菜品图片组成的视频中,有一张图手写标注“蛤蟆汤”,配音“本店采用高端的食材,简单的烹饪方式,健康营养美味,干净舒适的环境,优质的服务,欢迎您的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