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7月17日讯(记者 郭一鹏) 一起“鬼探头”事故,交警进行责任认定时,被撞的小女孩是主要责任,而爸爸也要承担次要责任,这是咋回事?
小女孩“鬼探头”式过马路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披露了一起发生在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的交通事故。当时,毛某骑行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梓园路前路段时,突然撞上从一辆违停小车后方跑出的小女孩,致其受伤。令人揪心的是,违停车主正是孩子的父亲。经认定,小女孩未在监护人的带领下横跑过道路,是造成该起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小女孩爸爸在禁止停放机动车的道路上逆向停车,且影响通行视线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是造成该起道路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负次要责任;毛某骑行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确保安全通行,是造成该起道路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负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