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进一步加强。
7月11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 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的通知》(财金〔2025〕62号,下称《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此次考核方式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考核周期进一步拉长,新增5年周期指标考核。二是当年指标在考核中所占权重降低、长周期指标所占权重更大,当年度指标权重从50%降至30%,而5年和3年指标所占权重合计达到70%。三是在对“净资产收益率”长周期考核的同时,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也同样实施长周期考核。
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继2023年首次对国有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效益采取长短结合的考核方式后,财政部在对行业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长周期考核,受到保险机构欢迎。
三大变化:考核周期更长、当年权重降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也长期考核
本次财政部《通知》的核心内容,是将国有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效益类绩效评价指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和“净资产收益率”,调整为“5年周期+3年周期+当年度”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其中,5年、3年、当年指标所占的权重分别为20%、50%、30%。
长期以来,长期负债特性与短期考核,成为掣肘保险资金“长钱长投”的重要因素。基于此,《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提出,要“着眼长远,对中长期资金建立适配长期投资的考核制度”。
此次考核方式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