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董事长与党委书记书记分设,但这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不一致,这一现象或即将得以改变。
7月11日,光大银行披露了即将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在这次股东大会上,光大银行将修订公司章程,除了不再设立监事会,对党的领导相关条款也进行了修订。
财经众议院注意到,光大银行此前的公司章程规定,“本行中,设立中共中国光大银行委员会(简称党委)。......董事长、党委书记由一人担任。”
而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却对此留了一个“缺口”。该条款拟修订为,“......董事长、党委书记一般由一人担任。”
增加了“一般”,与过去相比,虽然也规定董事长党委书记两职为同一人,但显然打开了一个可以灵活处理的“缺口”,意味着两个职务可以分设。
事实上,光大银行最近两任行长都担任党委书记,而不是由董事长担任党委书记。
光大官网显示,光大银行现任行长郝成,担任光大银行党委书记、执行董事,而光大银行董事长吴利军,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