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披露了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原行长华耀纲的近况,因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70万元,鉴于其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不宜收监执行,依照规定,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将其暂予监外执行。
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2025)津02刑更1号《华某受贿、贪污刑罚与执行变更审查决定书》,华耀纲因涉嫌职务犯罪于2023年11月30日被留置,因涉嫌犯受贿罪、贪污罪于2024年5月1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9日被逮捕,羁押于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华耀纲执行变更审查决定书。
2024年12月30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津02刑初24号刑事判决,以受贿罪判处罪犯华耀纲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华耀纲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