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工作措施》的通知)
京政办发〔2025〕1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市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工作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健全本市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生育服务支持
(一)建立生育补贴制度。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立并实施生育补贴制度。落实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二)增强保障功能。进一步健全生育保险制度,强化生育支持保障作用。提高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标准,实现医保实时结算。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持续做好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生育保险工作。研究完善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等人员、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